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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生产准入技术审查程序

作者:hblhzyc 日期:2015-02-26 浏览:16152次

 

1 目的及适用范围

1.1 目的

为保证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机中心)所开展的车辆企业生产准入技术审查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特制定本程序。

1.2 适用范围

车辆企业申请生产准入、新车注册登记免予安全技术检验、迁址以及重大生产条件变化等技术审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以下简称工信部)等有关行政机关组织和委托进行的企业现场监督检查工作。地方政府委托中机中心组织进行的生产企业准入现场审查参照本程序执行。

2 职责

2.1中机中心主管和分管领导负责本程序的全面实施。

2.2 综合管理部和审核部共同负责本程序的具体实施。

2.2.1综合管理部负责企业申请资料的接收、登记,发放现场审查通知、收费通知,上报审查结果以及资料存档等工作。

2.2.2审核部负责企业申请资料的审查,组织审查组对申请企业进行现场审查,组织对不符合项的整改验收工作。

2.3中机中心技术委员会负责审定现场审查结果和整改验收结果。

3 内容与程序

3.1 企业生产准入申请资料的受理

3.1.1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转给中机中心的、与企业生产准入相关的申请资料,由综合管理部按CVTSC/QSP04《文件管理程序》的有关规定进行登记、编号,并经中心分管领导批准后交转审核部负责人签收。

3.1.2审核部负责人指定技术人员作为申请企业生产准入技术审查项目的责任人,负责对企业申请资料进行审查、并组织企业技术交流。

3.1.3项目责任人按《资料审查作业指导书》CVTSC/AD01对企业申请资料的完整性和符合性进行审查,通常以文审和技术交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申请资料的客观性或企业生产能力有较大疑问时,可要求企业提供补充资料,必要时进行现场核实。对于资料审查中发现的疑问或问题,应形成书面意见,并及时与企业沟通,最终形成《资料审查报告》CVTSC/QSP02-R01和《企业技术交流记录单》(CVTSC/QSP02- R18-A/0),《报告》由审核部负责人审批。

项目责任人对通过资料审查和技术交流,对需进行现场审查的企业,提出《现场审查项目计划表》(CVTSC/QSP02-R02),经审核部负责人审批并确定现场审查组成员名单。

3.1.4中机中心分管领导审批《现场审查项目计划表》。

3.1.5综合管理部根据中机中心分管领导的批准意见,视情况开展以下活动。

3.1.5.1 对于通过资料审查、需进行现场审查的申请企业,发放现场审查通知,并同时通报现场审查组各成员。

3.1.5.2 对于未通过资料审查的申请企业,书面通知并说明原因。

3.1.5.3对于通过资料审查且不需进行现场审查的申请企业,《资料审查报告》由技术委员会审定通过后,将结果上报国家工信部。

3.1.6综合管理部按照《档案管理程序》CVTSC/QSP10,将未通过资料审查企业的申请资料,和或通过资料审查且不需进行现场审查企业的申请资料存档。

3.2 现场审查

3.2.1现场审查组按照CVTSC/AD02《生产企业现场审查作业指导书》的要求,对申请企业进行生产准入现场审查,审查结束后出具《企业生产准入现场审查报告》(CVTSC/QSP02-R03)。

现场审查组依据《现场审查组成员工作职责》(CVTSC/AD04)的规定,实行组长负责制,并开展现场审查工作:

(1)召开审查组预备会议,沟通申请企业有关情况;

(2)召开首次会议,通报现场审查活动的日程安排;

(3)现场参观与企业准入申请有关的场所和部门;

(4)审查组按现场审查计划分组进行审查;

(5)审查组内部沟通情况,确定并编写《不符合项/观察项报告》;

(6)审查组长汇总分析审查结果;

(7)审查组与企业领导沟通现场审查情况及初步结果;

(8)召开末次会议,通报现场审查结果;

(9)审查组长编写《现场审查报告》。

现场审查结束、撤离企业之前,审查组长应与企业领导填写并确认《现场审查人日数确认单》CVTSC/QSP03-R01,双方共同签字确认。

3.2.2中机中心技术委员会召开会议,审查组长对现场审查报告进行介绍,由技术委员会进行审定,确定现场审查结果的适宜性、以及不符合项整改验收方式及具体要求。

3.2.3企业完成整改验收工作并上报整改材料后,由审核部按《不符合项整改验收作业指导书》(CVTSC/AD03)要求进行资料或现场整改验收。需进行现场整改验收时,由项目责任人提出整改验收组成员名单及整改验收项目计划,报中机中心主管领导批准,由整改验收组到企业现场针对不符合项进行整改验收,同时出具《整改验收报告》(CVTSC/QSP02-R05)。

3.2.4中机中心技术委员会对现场审查结果和整改验收结果进行复核,形成推荐意见。审查组长或项目责任人根据推荐意见编制《企业生产准入审查报告》(CVTSC/QSP02-R06)。

3.3 生产准入审查结果的审批及上报

3.3.1项目责任人将《企业生产准入审查报告》报中机中心分管领导审批,同时将企业申请资料和准入审查相关资料一并报综合管理部归档。

3.3.2综合管理部根据中机中心分管领导审批结果,以及组长或项目责任人归档的《企业生产准入审查报告》、签报和相关资料,行文(函)向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政策司上报签报,并着手编制公布《公告》文本。最后按照《档案管理程序》、将企业完整资料存档。

3.4 工作时限

生产准入技术审查工作各个环节的时限要求,按相关车辆产品生产企业生产准入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可参考《关于生产准入审查工作的流程及要求》(CVTSC/AD-009-A/0)。

4 引用文件

4.1 CVTSC/QSP04 文件管理程序

4.2 CVTSC/QSP10 档案管理程序

4.3 CVTSC/AD01 资料审查作业指导书

4.4 CVTSC/AD02 生产企业现场审查作业指导书

4.5 CVTSC/AD03 不符合项整改验收作业指导书

4.6 CVTSC/AD04 现场审查组成员工作职责

4.7 CVTSC/AD-009-A/0《关于生产准入审查工作的流程及要求》

5 质量记录

5.1 CVTSC/QSP02-R01 资料审查报告

5.2 CVTSC/QSP02- R18-A/0 企业技术交流记录单

5.3 CVTSC/QSP02-R02 现场审查项目计划表

5.4 CVTSC/QSP02-R03 现场审查报告

5.5 CVTSC/QSP02-R04 不符合项/观察项报告

5.6 CVTSC/QSP02-R05 整改验收报告

5.7 CVTSC/QSP02-R06 企业生产准入审查报告

5.8 CVTSC/QSP03-R01 现场审查人日数确认单

6 附件

6.1  载地址  =>http://www.cvtsc.org.cn/cvtsc/res_base/org_cvtsc_www/upload/article/2011_4/11_3/p7utgujgnw82.jpg
企业生产准入技术审查流程(点击查看大图)